重庆设备吊装​吊装作业注意事项

重庆设备吊装吊装作业注意事项

1、一、二级吊装作业,应编制吊装作业计划。吊装物体质量虽缺乏 40t,但形状凌乱、刚度小、长径比大、精细宝贵以及在作业条件特别的情况下,三级吊装作业也应编制吊装作业计划;吊装作业计划应经批阅。

2、吊装场所如有含危险物料的设备、管道时,应拟定详细吊装计划,并对设备、管道采纳有用防护办法,必要时停车、放空物料、置换后再进行吊装作业。

3、不应挨近高架电力线路进行吊装作业;确需在电力线路邻近作业时,起重机械的安全间隔应大于起重机械的坍毁半径并符合DL 409—2005《国家电网公司“电力安全作业规程” 电力线路部分》的要求;不能满足时,应停电后再进行作业。

4、大雪、暴雨、大雾、六级及以上劲风时,不应露天作业。

5、作业前,作业单位应对起重机械、吊具、索具、安全设备等进行检查,保证其处于完好、安全情况并签字供认。

6、指挥人员应佩带显着的标志,并按GB/T 5082—2019《起重机 手势信号》规则的联络信号进行指挥。

7、吊装,吊具、索具应经核算选择运用,不应超负荷吊装。

8、不应使用管道、管架、电杆、机电设备等作吊点缀;未经土建专业人员检查核算,不应将建筑物、构筑物作为锚点。

9、起吊前应进行试吊,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、点受力情况,发现问题应立即将吊物放回地上,排除故障后从头试吊,供认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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